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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海普洛斯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医学检验室检测项目(新冠检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27 15:17:58 浏览量:260

项目名称

赣州海普洛斯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医学检验室检测项目(新冠检测)

报告书编号

ZPKKJ23-025

建设单位

赣州海普洛斯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赣州市章贡区

联系人

邱德云

项目简介

赣州海普洛斯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124日,因发展需要,公司租赁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贡高新区武当山路3号赣州国家高层次人才科创园二期119层建设医学检验室检测项目。本项目只包含重大感染性疾病(含新冠检测)检测中心,主要从事新冠病毒检测,1栋厂房共9层,本项目租用其1层和9层,1层建筑面积1308.39平方米,主要功能是办公区,9层建筑面积为1333.56平方米,为新冠病毒检测区,项目所在楼栋其余楼层暂无企业入驻。本项目为重大感染性疾病(含新冠检测)检测中心,主要进行新冠病毒检测,不涉及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和转基因实验室

现场调查人员

李海海雷化风

时间

202346

建设单位陪同人

邱德云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邬仕杰、邹帆

时间

2023年04月24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邱德云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新冠病毒、噪声。

检测结果:所检项目均符合判定依据标准要求

评价结论及建议

该项目属于“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综合考虑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接触频度、接触时间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等情况,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无明显区别,因此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正常生产过程中,赣州海普洛斯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医学检验室检测项目(新冠检测)在采取了本报告所提措施建议的情况下,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以及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对存在问题修改完善后,经评审、验收组组长签字确认,建议《评价报告》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