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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南昌研究院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30 15:29:19 浏览量:713

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南昌研究院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书编号

ZPYKJ18-020

建设单位

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南昌研究院

地理位置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陈珂

项目简介

南昌县希望依托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技术支撑,促进小蓝经济开发区产业升级与融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此,南昌县人民政府出资与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共同建设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南昌研究院,南昌研究院将围绕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布局,紧密结合南昌周边产业,面向全国纳米产业应用开发,提供平台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委托开发等支持,实现科技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

建设项目重点建设纳米加工平台和纳米复合材料两大公共平台,业务范围包括开展纳米新材料、纳米器件与工艺的研究,相关领域应用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技术咨询、培训与服务。研发链涵盖半导体纳米薄膜外延及芯片生产工艺(包含蓝宝石衬底、硅衬底、SiC衬底、GaN衬底)纳米材料(碳纳米管、碳纳米管改性塑料、纳米碳材料水性油墨、锂离子电池导电浆料、纳米碳改性超级电容器电极材料),逐步形成完整的纳米器件产业链。

现场调查人员

刘斯忠、张敏

时间

20181024

建设单位陪同人

汪红年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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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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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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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建设项目建成后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化学因素(氨、硫酸、盐酸、丙酮、丁酮、氢氧化四甲基铵、氯、环氧树脂、硝酸、二氧化氮、一氧化碳、N-甲基吡络烷酮、氟化氢、高氯酸、氢氧化钠、高锰酸钾)、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评价结论及建议

拟建项目属于“研究和试验发展”,属“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但考虑到本项目涉及多种高毒物品以及纳米材料存在的潜在风险,建设单位应以更高风险等级的要求做好职业病防护措施。通过工程分析及对本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与评价,确定拟建项目在采取了本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后,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基本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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