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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林泉宝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30 15:13:42 浏览量:702

项目名称

德安县林泉宝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书编号

ZPKKJ18-118

建设单位

德安县宝山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江西省德安县林泉乡

联系人

戴中云

项目简介

德安县宝山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一家整合后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德安县矿产资源管理局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对林泉乡境内原凤凰桥采石场和宝山采石场进行整合,并划定了矿区范围,即为德安县林泉宝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德安县宝山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其采矿权人矿山于20175月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为张绪林,经营范围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加工、销售于2018年1月取得矿山采矿许可证,许可面积为0.0876km2,开采标高为209m~60m。

现场调查人员

张敏、雷化风

时间

2018713

建设单位陪同人

胡海义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邓小龙、刘小勇

时间

2018928-30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胡海义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石灰石粉尘)、物理因素(噪声)。

检测结果:破碎站的清理工个体噪声检测结果不符合,其他所检项目均符合判定依据标准要求

评价结论及建议

本次评价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其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是石灰石粉尘、噪声的控制,主要是凿岩岗、破碎岗岗位的作业人员为职业健康监护的重点对象。本项目当前基本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以及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本报告所提措施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对存在问题修改完善后,建议《评价报告》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