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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莲花山矿产实业有限公司莲花山萤石矿地下开采扩建工程(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28 10:44:45 浏览量:877

项目名称

江西省莲花山矿产实业有限公司莲花山萤石矿地下开采扩建工程(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书编号

ZPKKJ18-120

建设单位

江西省莲花山矿产实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江西鄱阳县城北

联系人

钟至辉

项目简介

莲花山萤石矿地处江西省鄱阳县境内,属鄱阳县莲花山乡管辖,莲花山萤石矿开采始于1958年,从1958年至1993年,由乡办企业主要以露采的方式进行小规模开采。从1994年开始,该矿由江西省莲花山矿产实业有限公司经营,开采方法为地下开采,矿山原设计生产能力为原矿30kt/a,采用竖井开拓,浅孔留矿法采矿,人力推车运输。

莲花山萤石矿采掘工作主要在潘村矿段西区-1线至-6线之间进行,采用竖井开拓,+280m中段以上已基本采完,原生产中段为+240m,开拓中段为+210m,原主井井底标高为+210m,原回风水平标高为+240m。

现场调查人员

熊俊、刘斯忠

时间

20181019

建设单位陪同人

钟至辉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邓小龙、刘小勇

时间

2018年10月26-28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钟至辉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萤石混合性粉尘;化学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物理因素:噪声、手传振动

检测结果:所检项目均符合判定依据标准要求

评价结论及建议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江西省莲花山矿产实业有限公司莲花山萤石矿地下开采扩建工程(一期)当前基本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以及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本报告所提措施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对存在问题修改完善后,建议《评价报告》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