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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吴山乡五台村德仙萤石矿地下开采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6 10:36:18 浏览量:751

项目名称

德安县吴山乡五台村德仙萤石矿地下开采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书编号

ZPKKJ18-087

建设单位

德安县吴山乡五台村德仙萤石矿

地理位置

德安县吴山乡五台村周家山

联系人

童旭峰

项目简介

德安县吴山乡五台村德仙萤石矿矿区位于京九高速公路与长江鄱阳湖水道交汇处的德安县境内,行政区划属德安县吴山乡管辖。萤石矿3万t/a,平硐开拓,+130、+180m中段地下开采;项目性质为技改项目;所属行业为土砂石开采。德安县吴山乡五台村德仙萤石矿地下开采项目仅对+130m、+180m中段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现场调查人员

熊俊、雷化风

时间

2018423

建设单位陪同人

童旭峰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邓小龙、刘小勇

时间

2018年7月7-9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童旭峰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矽尘;化学因素: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氟化物;物理因素:噪声、手传振动

检测结果:采场凿岩作业面、采场漏斗放矿作业面的总尘与呼尘不符合要求;凿岩工、机车工的噪声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凿岩工的手传振动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其他所检项目均符合判定依据标准要求

评价结论及建议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德安县吴山乡五台村德仙萤石矿地下开采项目当前基本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以及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本报告所提措施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对存在问题修改完善后,建议《评价报告》通过评审。